体育教研室岗位制度汇编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1833

目 录

一、体育教研室规章制度.................................................................. 1

体育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

体育教研室教学副主任岗位职责...................................................... 3

体育教研室行政副主任岗位职责...................................................... 4

体育教研室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5

体育教研室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6

体育教研室教师基本职责.................................................................. 7

体育教研室实验主管岗位职责.......................................................... 8

体育教研室教辅人员岗位职责.......................................................... 9

体育教研室器材室制度.................................................................... 10

体育课程教学伤害事故防范措施..................................................... 11

体育课程教学纪律规范.................................................................... 12

体育教研室群体竞赛裁判工作制度................................................. 14

体育教研室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15

体育教研室关于选派国内访问学者赴国内重点高校研修提高的
办法.................................................................................................. 16

体育教研室集体备课及会议制度.................................................... 17

二、皖南医学院体委管理办法........................................................ 18

皖南医学院体育工作管理办法(校政〔2015148号)............... 18

皖南医学院体育运动队训练和比赛管理办法................................. 22

皖南医学院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和奖励办法(校政〔2015150
号).................................................................................................. 25

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体育课程教学俱乐部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校政〔2018126号).................................................................................................. 28

皖南医学院体育课程教学俱乐部制改革方案(试行).................. 29


一、体育教研室规章制度

体育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教研室的教学、科研、行政等全面工作。

2、制定学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书面报告学院。

3、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组织编写教学大纲。

4、组织安排教学任务、教学进度和教材征订工作;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听取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

5、组织教研室课程考试工作。

6、组织教研、科研、学术交流和课题申报活动,带头开展并组织教研室人员申报课题,督促和检查各项活动进展情况。

7、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组织新教师试讲;核实教职工工作量;负责对教研室拟定职、定级及晋升职称职工的考核、推荐工作;负责制订并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8、负责对职工按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核实病、事假;督促教职工做好卫生、水电和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9、组织制定设备维修、低值易耗品等计划;

10、根据据学科发展情况,组织申报各类项目、具体落实项目建设,并组织项目验收。

11、组织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12、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实施测试工作。

13、协助校体委办公室做好群众体育活动,负责体育代表队的组织和训练工作。

14、负责各类体育竞赛的安排院

15、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体育教研室教学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

2、协助主任撰写学科长期发展规划、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3、协助主任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

4、具体落实教学任务,组织新教师、外聘教师试讲;具体组织教师相互听课。

5、协助主任组织对教研室拟定职、定级和晋升职工的考核、推荐工作;组织上报教职工工作量。

6、负责管理教研室教学档案工作。

7、协助主任开展学期期初、期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8、协助主任管理实验室工作。

9、负责教研室课程考试工作。

10、具体安排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11、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体育教研室行政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

2、协助主任撰写学科长期发展规划、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

和年度工作总结。

3、协助主任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

4、具体负责实验室维修、低值易耗品等计划的制定。

5、具体负责考勤工作;协助主任组织对教研室拟定职、定级和晋升职工的考核、推荐工作;组织上报教职工工作量。

6、负责管理 教研室体育竞赛档案工作。

7、协助主任开展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8、协助主任管理实验室工作。

9、组织维护和更新教研室网站。

10、具体安排群众性体育活动。

11、协助主任做好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各项事宜。

12、具体落实各类体育竞赛的安排。

13、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体育教研室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1、具体安排各项教学任务,完成各课程教材的征订和授课计划的上报工作。

2、协助主任做好日常教学调度,如调停课、选课等工作。

3、具体安排教研室各类考试命题方案和评分标准的制定工作;做好成绩保管工作;组织体育考试、上报考试成绩、成绩分析和总结等材料。

4、负责安排教研室各类考试的监考工作。

5、具体负责建立、健全教学、科研档案。

6、协助主任做好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

7、提交期初、期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结果和报告。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体负责测试工作。

9、完成学院及教研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体育教研室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安排好教研室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管理各类运动竞赛档案及有关文件的整理、保存、上报。

3、提交实验室维修和教研室低值易耗品等计划。

4、协助主任做好各类人员的考勤及定级、定职和晋升考核、推荐工作。

5、提交节假日值班表;负责书刊征订、信信函收发工作。

6、协助副主任维护和更新教研室网站。

7、负责教材等教学用品和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

8、实施省级比赛和群众体育活动的报名、赛事安排等具体工作。

9、协助主任做好卫生、防火防盗和水电安全工作。

10、完成学院及教研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体育教研室教师基本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厚德博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备课、授课,严格按教学进度安排表授课,完成教研室分配的教学任务;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如遇特殊情况,按学校要求规范调课。

3、积极参加学科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4、注重素质教育,在专业教育的同时进行人文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中,既教书又育人。

5、完成各类监考和所授课程的阅卷、登分工作。

6、积极申报各类课题,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

7、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同行听课等各类教学、教研活动。

8、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教学,指导大学生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9、课上着运动装,严格执行器材借还制度。

10、完成教研室交给的校内外体育比赛的裁判等工作。

11、担任校代表队训练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制订训练计划,确保每次训练的时间和质量,并做好学生运动员的各项管理工作。

12、服从学院和教研室统一安排,完成学校、学院及教研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体育教研室实验主管岗位职责

  

1、体育教研室主管由教研室青年教师担任。

2、具体负责库房器材和场地器材的管理;协助教研室教学副主任和教学秘书上报每学年的体育器材以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提供购置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负责购置品验收入库工作;负责体育器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3、熟悉教研室的网络线路构成,确保教研室网络通畅和各类软件运行正常。

4、负责教研室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账,做好废旧器材的报废事宜。

5、熟知器材的库存情况,保障教学的正常开展,做好库房器材的登记造册;随时掌握体育故障设备,作好报修记录。

6、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等工作,负责勤工俭学学生的管理工作,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7、负责库房及场馆的安全工作,做好各类器材的入库,出库账目登记工作,接受教学检查。

8、服从教研室主任工作安排;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布置的其它工作。


体育教研室教辅人员岗位职责

  

1、教辅人员实行坐班制。

2、课外活动时间做好学生体育器材借、还事宜。

3、协助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申报体育教学所需的运动器材。

4、负责体育器材室的保管和器材的使用,做好器材出入的台账登记。

5、做好场馆体育器材的维修及报修工作,负责维修后的验收。

6、负责教学及考试所需的各类器材保障供给工作。

7、负责校内体育竞赛活动赛前、赛后场地工作及器材出入库保管工作。

8、每学期末停课阶段要做好各类器材的入库保管和归类登记工作,把下学期上课所需的各类器材准备好,缺少的器材要及时上报购买。

9、服从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主管工作安排,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布置的其它工作。


体育教研室器材室制度

  

1、在现有条件下,尽量量满足教学所需器材。

2、上课时所需器材,教师须在器材借用本上登记,下课后负责督促学生如数归还;教师及学生均应爱护和保管好所用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教师应如实上报,负责偿。

3、学生借用课外活动器材,须持本人学生证,每证每次只借一物。丢失、损坏均按原价赔偿。

4、课外活动期间,必须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方可借出,标枪、铁饼、铅球等易损坏和危险性较大的器材(除校体育运动代表队训练外)概不外借。

5、校内其他单位需借用器材,须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借条上注明归还日期,经借人签名后方可借出;器材如有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

6、在保证完成教学的前提下,课外活动期间,向校内学生出借体育活动器材。

  


体育课程教学伤害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皖南医学院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校政[2015]149 号,《皖南医学院关于体育教学工作的若干规定》教务[2007]7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体育课程教学风险防控规范:

第一条:课前10分钟上课教师检查器材、设施及场地安全状况,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器材要及时上报维修。

第二条:每次课考勤后,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的学生合理安排好见习。

第三条:课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预防运动损伤发生。

第四条:课中涉及需保护、帮助的练习内容,首先要反复讲解,演示教会学生保护,帮助的方法,然后再开始练习。

第五条:教学训练中有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器材,(如标枪、铁饼、铅球、跳高架、跨栏架等),使用结束后应当专门保管。

第六条:课堂教学中发现学生身体出现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练习,如果情况严重需及时送医院救治。

第七条:课堂教学中如突发伤害事故,应及时组织实施抢救,情形严重的需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考试期间各任课教师要组织好各自班级学生的准备活动,做好考试过程中的风险预判,并做好救治预案。


体育课程教学纪律规范

  

根据《皖南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校政[2012]115号、《皖南医学院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校政[2016]153号、《皖南医学院调课,临时停课管理办法》教务[2006]45号和《皖南医学院关于体育教学工作的若干规定》教务[2007]7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体育课程教学纪律规范。

第一条:准时上、下课,课前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检查场地器材。

第二条:遵循教学原则,注重因材施教。教学中不得羞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条:课堂上不许接听手机,扎堆聊天,离开教学现场。

第四条:按教学计划和规定的教学内容上课,不得随意更改。

第五条:不得私自调课、换课、合班上课。

第六条:因病或急、要事等突发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时,需及时向教研室请假,并自行安排好教学。

第七条:按规定的考试内容、方法、标准考试、不得随意改变考试内容和填写学生的考试成绩。

第八条:临时外出、交流、学习、比赛或者参加裁判工作的需要提供竞赛组织部门的邀请函或相关文件,报分管院长批准,按学校相关的文件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涉及调停课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停课,未按文件规定私自处理者,后果自负。

第九条:因各类事假不能正常上课需请假者,按《皖南医学院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校政[2016]153 号文件执行,如不执行,后果自负。

第十条:课后及时清点、整理归还器材。


体育教研室群体竞赛裁判工作制度

  

群体竞赛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学校群体竞赛活动不断增多,竞赛中出现各种新情况,为了使竞赛健康、有序地开展,现就竞赛的组织及裁判工作进行规范,要求:

1、根据竞赛规模成立3-5人仲裁委员会,委员会由裁判长和相关专项教师参加。各项竞赛的组织工作应在教研室统一管理下,实行裁判长负责制。

2、群体竞赛是体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属于教研室一项重要工作,教师应服从教研室的裁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裁判工作,本人需向教研室提出申请。

3、根据需要,在竞赛开展前,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进行裁判工作业务学习。担任裁判工作的教师,有义务自觉主动学习、熟悉相应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4、裁判长负责竞赛规程的制定、抽签分组、秩序册编排及裁判员安排、赛后成绩排定、奖品发放等各项事宜。根据竞赛安排,每场比赛的临场裁判员必须根据规程提前到场,根据裁判分工做好裁判工作,如有事需离开或不能到场,必须自行调整并提前向裁判长报告,由裁判长给予调整,如不履行请假,无辜旷赛者,作教学事故上报处理。

5、临场裁判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仲裁委员会,有仲裁委员会处理,不允许与运动员发生正面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6、赛事完成后,临场裁判必须将比赛器材如数收还保管。


体育教研室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根据《皖南医学院青年教师助课暂行办法》校政[2006]25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体育教研室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一、新进教师均需参加学校举办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教研室教学岗位。

二、教研室为每位新进教师指定一位指导老师,进行业务素质及科研水平的提高。

三、新进教师于学期开学初需对所承担的教学内容进行试讲,接受同行点评指导。

四、新进教师需虚心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每周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

五、指导教师要诲人不倦,全方位关心新进教师的成长,每周听课指导不少于2次。

六、新进教师除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外,还需提高自己的群体竞赛能力,入岗前三年内需至少申报三或四类课题一项,在三类以上科研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七、新进教师除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外,还应参与教研各项事务,实行坐班制。

八、教研根据校、院的相关规定每学期对新进教师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转为正式教师。


体育教研室关于选派国内访问学者赴国内重点高校
研修提高的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体育教研室选派国内访问学者赴国内重点高校研修提高,实施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体育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教研室教学和教师具体情况,现拟定体育教研室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申请和选派工作的办法

一、一次选派的人员数要以教研室正常的教学工作不受较大影响为前提。

二、同等条件下以申请人的工作年资情况,科研、教研情况以及对访学需求的急迫情况等依次评比,具体如下:

1、工作年资:参加工作以及职称晋升的先后

2、课题:级别、数量

一类:50;二类:40;三类30;四类:20;校级:10

3、教材编写:级别、职责、数量

规划教材:主编50;副主编:40;参编30

普通教材:主编:30;副主编:20;参编:10

4、论文:级别、数量

:50;二类:40;三类:30;四类:20


体育教研室集体备课及会议制度

  

根据《皖南医学院教师集体备课制度》校政[2006]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体育教研室集体备课及会议制度。

一、集体备课制度是教师掌握教学规律,积累教学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的重要环节,通过集体备课,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提高教师个人能力及水平,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二、教研室会议制度是教研室集体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民主讨论处理教研室各项事务,安排布置各项教学、竞赛、科研任务等所进行的会议制度。

三、教研室集体备课及会议属于教师的工作范畴,不得无故缺席。

四、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确定集体备课次数和时间,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3次。

五、集体备课提前两周确定主讲人,备课内容及要解决的问题。

六、教研会议举行的议题由教研室正副主任协商决定。

七、教研室集体备课或召开会议,每位教师均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会前由教研室行政副主任,行政秘书负责考勤。

八、迟到10分钟记一次迟到,3次迟到算一次缺席,年终二次分配扣50元,迟到20分钟以上算一次缺席,每学年无故缺席3次以上本年度不参加评优评先,且将迟到、缺席次数予以公示。


二、皖南医学院体委管理办法

校政〔2015148

皖南医学院体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管理,明确学校体育工作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竞赛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制订规范文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监测,促进学校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 设置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统筹全校体育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体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

第四条 构建结构合理的体育课程体系,开设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不少于15门的体育课程。

第五条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保证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学生不少于108学时),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一年级开设基础体育课,二年级及以上开设选项课,对具有一定体育特长的学生和体育骨干开设高水平体育选修课,对病、残、弱学生开设运动康复课。

第六条 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练习方法的指导,增强学生自学、自练的能力,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体育课堂学生心肺功能等身体素质练习的内容及考核权重均达到30%以上,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第七条 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倡导教学方法个性化和多样化,促进课内外、校内外体育活动的有机组合;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方式和方法,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增强体育教学的吸引力、特色性和实效性。

第八条 健全学校体育教研科研机制,加大高水平研究团队的建设力度,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课程教学质量、课余训练效果、体育文化水平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前瞻性、应用性研究,带动学校体育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第三章 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

第九条 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多样化、可选择、有实效的锻炼项目,切实保证学生每周至少3次课外体育锻炼、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加多种方式的校内外体育活动。

第十条 每年定期举办体育运动会及相关单项体育赛事,设置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体育项目,调动学生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学生参与率达到50%以上。

第十一条 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常年举办体育文化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系列竞赛、教职工系列体育活动等,成立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定期开展活动;支持二级学院开展体育竞赛和交流活动,形成良好校园体育文化、传统和特色。

第十二条 注重培养学生体育特长,有效发挥学生体育骨干的示范作用,组建学生体育运动队,科学开展课余训练,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校际和校外体育竞赛。

第十三条 因地制宜开展社会服务,支持体育教师适度参与各级体育比赛的组织、裁判等社会实践工作,鼓励体育教师参与社区健身辅导等公益活动。

第四章 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测试成绩向学生反馈,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形成本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及时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

第十五条 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与体育活动等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将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和研判机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视情况采取分类教学、个别辅导等必要措施,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切实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第五章 体育基础能力建设与保障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学校体育保障和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伤害预防和风险管理,妥善处置伤害事件,切实保护学生和教师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体育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 根据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竞赛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工作需要,建立结构合理的体育教师队伍。

第十九条 将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保证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标准一致,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条 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障体育教学、训练、课外体育活动等以及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的建设,定期维护体育场馆、设施,及时更新、添置易耗、易损体育器材。

第二十一条 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有序对学生和社会开放,建立、健全开放管理与运行机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皖南医学院体育运动队训练和比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体育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日常管理,提高其训练、比赛水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动队实行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体委办”)领导下的主教练负责制,其教练员和运动员享有本办法规定的权利,且承担本办法规定的义务。

第三条校体委办根据上级竞赛安排和我校实际,组建运动队。

第四条校体委办本着“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结合各运动队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训练及参赛项目。

第二章教练员

第五条教练员的遴选实行竞争上岗,符合教练员条件的在职教师可报名参加选聘,报名的教师应提供书面材料,其内容要包括个人的业务情况、担任教练员工作后的发展思路、目标、措施、训练实施方案、完成指标等材料。

第六条助理教练由主教练提名,需在日常训练中参与指导工作,不得在赛前临时申请。

第七条教练员应具备一定专业训练水平,通过系统、科学地制订计划(包括阶段、目标、日训练计划等),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和全队技术水平。

第八条教练员应严格考勤,建立训练档案,科学安排训练内容,保证强度、密度和运动量。

第九条教练员应处理好教学、训练、比赛与学生学习之间的关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校体委办应加强对运动队的监督与考核,定期检查其训练计划,对不能执行训练计划的教练员和运动员予以调整和撤换。

第三章运动员

第十一条运动员的选拔由各体育代表队教练员具体负责,凡是我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具备一定专项运动技能,作风顽强,具有拼搏精神,均可自愿报名或由教师推荐参加。

第十二条运动员应遵守训练纪律,服从教练员的指导和管理,刻苦训练,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练员请假。

第十三条运动员应处理好训练、比赛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比赛和学业成绩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上课期间有外出比赛任务,由运动员提出书面申请,体育教研室签字说明情况,经校体委办同意后向其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在考试期间有外出比赛任务,除履行请假手续外,还需报教务处批准,办理缓考手续。

第十四条 运动员应遵守赛事规则,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对手,服从教练员安排。

第四章体育运动队

第十五条运动队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不得截留运动员的奖励、训练和集训补助,保证其发放公开、公正。

第十六条运动队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安徽省运动会等比赛,按照校政〔2015150号文件,享受赛前训练及比赛补贴;参加安徽省教育厅主办的各类单项比赛,原则上只提供比赛补贴。

第十七条运动队外出参赛,运动员必须遵照学校和所在学院的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运动队在比赛期间,以每人10/天的标准购买赛中饮用水、营养补充等,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教练员、运动员在外出比赛中,应遵守比赛纪律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遵守相关制度,不得私自外出,有其产生的安全问题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运动队在赛事结束后,应将比赛规程、训练计划、训练总结、秩序册和成绩册等资料进行汇总,统一交校体委办存档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校体委办负责解释


校政〔2015150

皖南医学院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和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组织校体育运动队参加各类比赛,充分调动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等精神,结合我校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校体委批准成立并同意其参赛的校体育运动代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学校将为运动队提供训练、比赛补助,并给予名次奖励、保险费等。

第三条 运动队参加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分别指由教育部、省教育厅、芜湖市政府(或江南片高校联盟)主办的比赛。

第四条 运动队开展训练、比赛,应由主教练制定训练计划,提出书面报告,经体育教研室审核,报体委办公室批准。训练补助及奖励费用纳入学校体育专项经费预算,其发放按照《皖南医学院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517号)相关规定执行,并报人事处备案。

第二章 训练、比赛补助标准

第五条 学校为运动队发放训练补助。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比赛,田径队训练以赛前一年半为限,球队训练等以6个月为限,每周训练3-5次,每次2小时;教练员、运动员的补助标准均为20/次。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训练的,每天不少于5小时,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教练员、运动员的补助标准均为60/天。参加各级体育协会组织的或市级比赛,原则上不提供赛前训练补助。

训练补助发放以实际训练时间为准,发放时由教练员提交考勤表和训练记录,体育教研室核准,体委办公室审定。

第六条 学校为运动队发放参赛补贴。运动队参加比赛期间,领队、教练员及随队其他工作人员补贴参照学校差旅费有关标准执行。运动员比赛期间补助自比赛当日开始计算,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补贴为30/天;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补贴为20/天;参加市级比赛,补贴为10/天。

第七条 学校为运动队提供参赛服装费用。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服装费为600-800/人;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教练和运动员的服装费为200-300/人。

第三章 获得比赛名次的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八条运动队在省级团体比赛中获得第1-8名的,学校给予运动员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人、800/人、700/人、600/人、500/人、400/人、200/人、100/人,给予教练员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人、2500/人、2000/人、1500/人、1000/人、800/人、500/人、300/人。运动员在田径类单项比赛中获得第1-8名的,每分奖励100元,其分值按省运会标准执行,各教练员按运动队总奖励标准的35%予以奖励;在非田径类单项比赛中获得第1-8名的运动员,以田径类的1.5倍予以奖励;教练员按运动员奖励之和为标准予以奖励。

第九条 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运动队或运动员,按省级比赛奖励的2倍予以奖励;在全国性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1-4名的,按省级比赛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在省级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中获第1-4名的,按省级比赛奖励的1/2标准予以奖励。

第十条 在市级团体比赛获得名次的运动队,参赛队伍8个以上的,第1-3名运动队总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参赛队伍5-7个的,第12名运动队总奖励标准分别为800元、600元;参赛队伍为4个的,第1名运动队总奖励600元;参赛队伍在4个以下的,不予奖励。

第十一条 运动员破国家级(大学生组)运动会纪录的,每项奖励3000元;破省运会(高校组)纪录的,每项奖励1000元;破校运会纪录的,每项奖励300元;运动员在同一次比赛的同一项目中连续破纪录的,只按最高奖励级别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各类比赛名次的认定,以比赛主办单位公布的成绩册或颁发的奖杯、奖牌、证书为准;教练员的各项奖励以最高奖励为限,不重复享受。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皖南医学院体育经费管理办法》(校政〔2006183号)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政〔2018126

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体育课程教学俱乐部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体育课程教学俱乐部制改革方案(试行)》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8725


皖南医学院体育课程教学俱乐部制改革方案(试行)

为贯彻实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推行公共体育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的意见》(皖教秘高〔201860号),进一步深化我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保障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根据《皖南医学院体育工作管理办法》(校政〔2015148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深化我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学校体育工作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学校体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发挥体育在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中的综合作用。

2.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保障,强化内涵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学校体育工作。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导向原则。根据我校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学生个体发展的需要以及社会体育发展的需求,合理配置学校各方面资源,调动学校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2.扁平化管理原则。创新体制机制,重点落实体育工作管理主体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实现体育行政资源向基层教学单位倾斜,为广大教师、学生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3.开放共享原则。构建由师生、二级学院、社会广泛参与,体育资源共享的教学、训练、竞赛、群体活动等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生体育俱乐部、教师体育协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合作共赢。

三、改革目标

3-5年内,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具有皖南医学院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学校体育工作格局;学生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得到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合作精神、规则意识、意志品质显著增强;籍此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优良的校园体育文化环境基本形成。

四、改革内容

1.组织机构

1)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校体委)统筹协调全校学生体育俱乐部、各二级学院、校工会的体育与健康工作,制定《皖南医学院体育俱乐部章程》。校体委下设校体育俱乐部管理中心,与公共基础学院合署办公,中心主任由公共基础学院院长兼任。

2)原隶属校团委管辖的各体育协会改组成各体育俱乐部,在此基础上,根据我校场馆设施及师资队伍实际成立13个体育俱乐部,由校体育俱乐部管理中心和团委共同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共基础学院体育教研室指导;随着我校体育软硬件条件的进一步改善,逐步增加体育俱乐部的数量。

2.管理机制

1)鼓励学有余力、有条件、有能力的学生参与俱乐部管理中心及各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培训与志愿服务工作,发挥俱乐部平台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社会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俱乐部学生管理干部享有校级学生干部、团干评奖评优同等权利。

2)各体育俱乐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俱乐部内设宣传、培训、竞赛、后勤等小组,保障俱乐部的正常运行。俱乐部主任、副主任及各小组负责人均由学生担任。

3)各二级学院应支持学生会体育部配合体育俱乐部工作,在完成所属学院学生体育工作的同时,配合完成学校体育工作。

3.体育俱乐部会员

各俱乐部会员分初、中、高三级会员。一年级学生必须通过注册成为初级会员;伤、残且符合体育免试条件的学生参加体育保健课的学习。体育专项能力达到优秀,或体育专项技能和体质测试水平均达到良好及以上者,可申请注册成为中级会员;具有专项运动特长且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初、中级会员,或体育专项技能和体质测试水平均达到优秀等次的中级会员,或具有运动特长且经过选拔成为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中级会员,可申请注册成为高级会员。初级会员一学期内不能晋级,第二学期必须选择注册成为另一体育俱乐部初级会员;中、高级会员均须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比赛或表演。

4.评价考核

根据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体育为必修课程,一、二年级学生须修满规定学时并接受成绩评定考核;三至五年级则实行奖励性考核。

1)一、二年级学生体育考核。一、二年级初、中级会员。根据《皖南医学院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校政〔201877号),采用形成性评价(40%)与终结性评价(60%)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其中,形成性评价的内容包括早操(10%)、课外活动(10%)、学习态度(10%)、进步幅度(10%),终结性评价内容包括各专项运动技能掌握情况、身体素质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一、二年级高级会员。常年参加校体育代表队训练的,或体质测试水平达到优秀且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的,体育考核成绩给予优秀档次。伤、残且符合体育免试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体育免试(根据《皖南医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校政〔201877号)成绩为60分),或参加体育保健课考试,以最高成绩计算。

2)三至五年级学生体育考核。每年参与体育俱乐部比赛、活动十次及以上,可给予8个社会责任学时。

5.体质健康测试

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皖南医学院学生体质健康中心”,负责监测、咨询、指导体质健康测试,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应积极配合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体质测试中心应配备相关设备及人员,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预警、决策工作水平;将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纳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引入第三方监测。

6.体育文化和平台建设

加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俱乐部建设,充分利用体育俱乐部平台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文化活动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学生行为规范、文明素养教育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选派体育教师或管理人员参与国内外体育培训、竞赛或交流等。

五、保障措施

1.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体育竞赛获奖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完善皖南医学院体育运动代表队奖励办法;鼓励有运动特长的学生参与校体育代表队训练,为校争光;各二级学院制定相关政策,在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代表学校参赛获得荣誉的学生。

3.根据体育俱乐部发展需要,有计划引进专业人才和安排教师专项进修,努力拓展新的体育运动项目,发展新的体育俱乐部。

4.加强学生体育俱乐部、俱乐部管理中心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理,协调各二级学院学生体育活动;制定符合我校体育俱乐部制改革实际的裁判、辅导等工作的工作量计算方案,推动我校体育俱乐部制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

5.坚持学校体育场馆“管用结合”原则,由公共基础学院负责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与使用;管理场馆的物业公司接受公共基础学院指导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6.加强体育俱乐部的软硬件建设,逐步推进田径场、篮球场、五人制足球场等的改造及维护工程,不断完善、优化体育场馆设施条件,创造一个极具个性同时又与周围环境相和谐的校园环境,进而满足学校师生运动健身不同层次的需求;加强俱乐部运作过程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体育俱乐部信息管理系统与学校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